【48812】江门市交通运送局
本年2月,我市交通法律和公安交警部门在江门大路展开联合例行查看,发现一辆桂R4**7挂重型罐式自卸半挂车有不合法改装嫌疑。经现场勘验,比照车辆《路途运送证》《行进证》,结合车辆公告、车辆产品技术参数和行业规范,发现桂R4**7车辆的罐体顶部开槽,罐体尾部已切开,并加装了用于固定和敞开的加固设备,切除了原车型核准的出料口,与原厂设计所要求的“运送罐式容器关闭不行开槽,后部不行敞开”的参数规范不符。现在,该货运运营者因涉嫌运用私行改装车辆从事路途运送运营活动被立案查询。
近年来,一些货运运营者为欲盖弥彰,用“新套路”不合法改装重型罐式自卸半挂车,以躲避法律人员查看。不合法改装货物运送车辆行为严峻打乱运送商场正常次序,损坏路途桥梁设备,且不合法改装车辆一向处在超负荷运作状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风险。市交通运送局继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做好研判剖析,精准破解各类不合法改装卡车“新套路”,展开专项整治,本年江门市区已累计查办不合法改装案子34宗。
下一步,市交通运送局将深化遵循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和运送法律范畴显着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紧盯风险货物运送车辆、自卸卡车、半挂车等重点货物运送车辆,加强对私行改变车辆挂号尺度和承载限值(包含私行加高、加宽、加长、撤除货箱栏板或许添加车辆外廓尺度等)等不合法改装车辆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法运送车辆上路行进,为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开展营建杰出运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运送法令》第三十条规则:不得运用作废的、私行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则的车辆从事路途运送运营;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则:违背本法令的规则,客运运营者、货运运营者私行改装已获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送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路途运送车辆技术管理规则》第九条规则:制止运用作废、私行改装、组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则的车辆从事路途运送运营活动;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则:运用作废、私行改装、组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则的车辆从事路途运送运营活动的,责令改正,给予正告;情节严峻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